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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达: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申报稿)

时间: 2024-03-29 23:19:26 |   作者: 客户案例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保荐人(承销总干事)(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3-4-1声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人”)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本文件所有简称释义,如无特别说明,均与《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一致。

  公司射频同轴连接器类基本的产品如下所示:类型图例产品描述及用途多通道射频同轴连接器MQ4、MQ5系列MQ4、MQ5多通道射频连接器是富士达与华为、中国移动联合开发的适用于FDD-LTE天线设备的连接器,其典型特征为具备快速锁紧以及螺纹连接两种连接机构、占用空间小、电气性能优越、环境适应能力强、安装快捷等特点,未来市场发展的潜力广阔。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3-4-7类型图例产品描述及用途BMA系列BMA系列射频同轴连接器是一种小型盲插式连接器,是SMA系列的推入式变形,具有轴向浮动和径向浮动功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完成高密度、模块化安装,空气界面频率高,体积小,接触可靠,大范围的使用在防务、通信领域,是整机产品模块化连接的典型产品。

  具有可靠性高,抗振性强、机械和电气性能优良等特点,大范围的使用在振动和环境恶劣条件下的无线电设备和仪器及地面发射系统连接射频同轴电缆。

  公司射频同轴电缆类基本的产品如下所示: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3-4-12类型图例产品描述及用途宇航射频电缆AFB系列宇航低损稳相射频同轴电缆富士达通过工艺、材料的改进升级,提升电缆的电性能及环境适应性,研制出AFB系列空间用射频电缆,用以替代MICRO-COAX的MCC系列电缆、GORE的UFB系列电缆,能适用于航空航天的应用环境。

  FFG系列低损耗稳相电缆FFG系列射频同轴电缆采用生料拉伸绝缘和铜带绕包结构,使得电缆具有77%的传输效率和良好温度相位稳定性,低的损耗和屏蔽效率高等特点;适用于对幅相一致性要求比较高的测试电缆组件、电子对抗、相控阵雷达以及卫星通讯等领域。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3-4-13类型图例产品描述及用途FMF系列高性能软电缆FMF系列电缆内屏蔽层采用镀银铜带绕包外屏蔽层使用高密度圆线编织结构;使得电缆在全频段范围内具有低的电压驻波比,同时降低了电缆损耗;适用于微波通信、仪器仪表以及对屏蔽效率要求比较高的射频信号传输领域。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承销总干事)协商确定。

  (六)募集资金投向这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0.00万元(含3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拟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富士达生产科研楼建设及生产研发能力提升项目28,000.0028,000.001.1航天用射频连接器产能提升项目20,000.0020,000.001.2富士达射频连接器研究院建设项目8,000.008,000.002补充流动资金7,000.007,000.00合计35,000.0035,000.00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曾主持或参与健帆生物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深天马2019年非公开发行、金一文化非公开发行、中航光电公开发行可转债、航发动力非公开发行、中航机电非公开发行、成飞集成非公开发行、齐星铁塔非公开发行、宝胜股份非公开发行、中航飞机非公开发行、深南电路IPO、沃施股份IPO、富士达精选层公开发行、超卓航科IPO、深天马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项目。

  2023年11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出具《湖北证监局关于对中航证券有限公司、郭卫明、孙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49号),对郭卫明先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2023】41号),对郭卫明先生予以监管警示的监管措施;除此以外,郭卫明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业记录良好。

  曾主持或参与宏远电器、塞北股份、九天利建、爱科迪等新三板挂牌项目,光大汇益伟业收购嘉兰图控制权、森达电器控制权变动、江西国资收购国盛金控控制权等财务顾问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中航证券在保荐发行人证券发行时,已进行利益冲突审查,并由合规部门出示了《关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作为2023年度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保荐人的合规审查意见》:“合规部认为,中航证券保荐2023年度富士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已履行了必要的利益冲突审查及信息隔离措施。

  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中航证券作出以下承诺:(一)有充分理由确信公司符合法律和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上市的相关规定;(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公司申请文件和信息公开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公司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公开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3-4-23的依据充分合理;(四)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公开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五)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人的有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公司申请文件和信息公开披露资料做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六)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别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七)保证对企业来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八)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依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采取的监管措施;(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实际控制人、另外的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1)督导发行人加强完善并有效执行防止实际控制人、另外的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相关制度;(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加强完善已有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3)和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的情况。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1)督导发行人加强完善关联交易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情形等工作规则;(2)督导发行人及时向本保荐人通报将进行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本保荐人将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发表意见;(3)督导发行人严格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公开披露制度。

  4、督促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信守承诺,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1)督促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承诺;(2)督导发行人执行已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3-4-25等承诺事项(3)本保荐人将定期派人了解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4)如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等承诺事项,保荐人要求发行人通知或咨询保荐人,并督导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另外的事项无八、保荐人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戚侠保荐代表人:郭卫明、陈懿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中航产融大厦32层联系方式传真号码九、保荐人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3-4-26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3-4-27(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项目协办人:李鑫保荐代表人:郭卫明陈懿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阳静内核负责人:吴永平保荐业务负责人:阳静保荐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年月日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3-4-28(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保荐人总经理:陶志军保荐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戚侠保荐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年月日。

  綠源集團控股: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止月份之股份發行人的證券變動月報表

  深圳华强:关于控制股权的人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傳遞娛樂:截至2023年11月30日止月份之股份發行人的證券變動月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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