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1-22 19:59:25 | 作者: 常见问题
第十一条通常情况下,海洋石油作业设备从事物探、钻(修)井、铺管、起重和日子支撑等活动期限不超越1年。确需延期时,作业者或许承包者应当于期满前15日向海油安办有关分部提出延期请求,延期时刻不允许超出3个月。
第十二条作业设备有以下景象之一的,作业者或许承包者应当及时向海油安办有关分部陈述:
(二)替换或许拆开火灾及可燃和有毒有害化学气体勘探与报警体系、消防和救生设备等首要安全设备的;
第十三条海上油田(井)进行延伸测验前,作业者或许承包者应当提早15日向海油安办有关分部提交延伸测验设备存案请求书和下列材料:
(五)油轮或许浮式出产储油设备的系泊点、锚、锚链、快速摆脱设备、系缆张力和间隔丈量设备的证书和材料;
(六)延伸测验专用设备或许体系的出厂合格证、发证查验组织的查验证书、设备后的试验陈述。
前款所称延伸测验专用设备或许体系,包含油气加热器、油气分离器、原油外输泵、天然气火炬分液包及凝析油泵、蒸汽锅炉、换热器、废油收回设备、井口设备、污油处理设备、机械采油设备、井上和井下防喷设备、防硫化氢的井口设备、检测设备及防护用具、惰气体系、柴油置换体系、火灾及可燃和有毒有害化学气体勘探与报警体系等。
第十四条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对作业者或许承包者提交的延伸测验设备材料,应进行严厉查看。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查看。